1989年2月,林业部批准成立东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林人字[1989]40号),挂靠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业务工作接受森林资源管理司的指导。1998年,国家进行机构改革,林业部改组为国家林业局,林业部东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随后更名为国家林业局东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该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东北监测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北京、天津七省(市、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承担年度营造林综合核查、森林资源消耗量及消耗结构调查、森林采伐管理情况检查、占用征收林地检查以及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等工作;承担东北监测区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方案审查、技术指导和培训、质量检查和数据统计分析以及全国数据汇总分析和成果编制;开展森林资源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和应用,编制监测技术标准、规定、办法等。
该中心自建立以来,完成了东北监测区七省(市、区)年度造林实绩核查、保存率调查、林地占用征收检查、林木采伐限额核查等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指令性行政执法任务,为国家林业建设和管理决策提供了大量基础依据;完成了东北监测区六次森林资源清查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外业质量检查、数据录入与分析处理和六次全国汇总分析和成果编制;建设了全国林地“一张图”数据库,编制了三次全球森林资源评估中国国家报告;承担了“森林资源遥感监测定量化综合处理与业务运行系统”、“森林资源监测雷达应用技术研究”、“中巴卫星(CBERS)-WFI数据区域性森林资源宏观监测及生物量估测的应用研究”、“多源、多分辨率遥感森林资源信息快速提取技术研究”、 “资源一号卫星在西藏森林资源调查中的示范应用”、“ 全国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建设框架研究”等10余项国家重大或专项技术研究项目,建立了东北森林生态监测实验室,形成了一批适用和优化森林资源监测的关键技术成果;制修定了《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森林资源清查质量管理办法》、《遥感判读规范》、《森林生物量模型建立暂行办法》、《全国森林生物量调查建模工作方案》,《森林资源年度监测技术方案》和《国家级公益林监测技术方案》等近10项技术标准;组织出版了《中国森林资源报告》(1999-2003)、《中国森林资源报告》(2004-2008)、《中国森林资源报告》(2009-2013)、《中国森林资源》、《中国森林资源清查》、《中国森林资源地图集》、《森林资源监测技术》、《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发展报告》等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