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院关于学习贯彻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的通知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08-01-25来源: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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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中心、编辑部、公司:
    1月14日至15日,国家林业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会上,局领导传达学习了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回顾总结了2007年林业工作,全面分析了形势,安排部署了2008年林业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以下简称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这次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是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对准确把握当前林业形势,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使命,全力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抓好抓实。
    二、要认真学习,把握实质。学习中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重点把握当前林业面临的新形势、肩负的新使命,了解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熟悉今年林业工作的七项重点工作,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局党组的具体部署中去。
    三、要学以致用,务求实效。学习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把贯彻会议精神与谋划今年的工作结合起来,与正在完成的任务结合起来,与将要开展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落实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之中,贯穿于完成各项任务的全过程。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及时组织开展学习。我们将及时在院网站上开通《学习贯彻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专栏》,学习的内容和相关资料可从院网站中下载或浏览。